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今天上午,全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在天津礼堂召开。市委书记李鸿忠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李鸿忠强调,机构改革不只是改名字、换牌子,关键是改理念观念、改职能职责、改运行方式。要围绕打造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抓落实,突出转变职能这一重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刻理解“减”与“简”的辩证关系,解决好机构设置不规范、职能交叉重叠、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实现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调出新职能,组出新动能,改出新效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抓落实,方案设计要突出便民利民,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舒服、更满意;机构职能要让民知民晓,及时做好宣传说明、答疑解惑工作;改革成效要听民评民说,高度重视群众反馈、实际效果,认真总结分析、完善提高,让群众在机构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蹄疾步稳抓落实,配好配强新班子,严把政治首关,组织好新组建部门转隶工作,尽快挂牌运行,做好“三定”工作,提高内设机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无缝对接、履行职能;压茬推进区级机构改革,加大区委统筹力度和执行落实职责,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各地方案都定了哪些内容?
今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这是全国**获得中央批复同意的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此后,省一级的机构改革方案密集获批。根据公开报道,截至目前,已有至少30省份的机构改革方案获中央批复同意。
此外,在机构的设置上,各省份的步调也都同中央保持总体一致。此次机构改革中,诸如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都在省一级的政府机构中亮相。
除了以上“规定动作”,不少省份还立足各地实际,推出一些“自选动作”,展现地方特色。
多省份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除了党政机构的设置外,在多个省份的机构改革方案中,也纷纷聚焦了事业单位改革。
这其中,多省份提出,在此次机构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例如,云南省深化省级机构改革推进会就提出,同步划转调整相关事业单位是省级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要随主管部门及行政职能调整同步划转;事业单位整体划转不拆分;整合职责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精简收回事业编制。
再如,《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也提出,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