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省委将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摆上重要位置,创新改革自选动作,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统筹推进落实。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推进公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日前,在深入沟通对接、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实施,省直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
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由7个减少至3个,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由12个减少至7个,其中4个单位还将继续推进转企改制。“四大机关”办公厅事业机构精简达40%,事业编制精简约40%。“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印发实施,标志着“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改革后,“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设置将更加合理精干,事业编制配置更加集约高效,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和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
今年省直90余个部门及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所属2400余家事业单位参与改革,事业编制近13万名。按照省委部署要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编制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5%,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调整之深****,既与党政机构改革、农垦森工改革相互交织,又与各领域行业体制改革紧密联系,任务艰巨复杂,组织实施难度大。按照省委印发的《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省编办牵头推进改革,组成20多人的工作专班,累计与各方面沟通对接近千次。
同时,对15家省委省政府直属厅级事业单位和93家省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梳理,提出改革初步意见。省直各部门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布局结构、聚集高层次人才,加大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精简整合力度。下一步,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将陆续按程序报批实施。
3月,省委对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大机关”办公厅党组带头推进改革,严格落实改革目标。
5月4日,省委第七次重点改革专题会议,就推进“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进行研究,传递出省委持续深入抓事业单位改革的强烈信号。
5月29日,省事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委要求,推进“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改革意见和具体要求。
日前,“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印发实施,标志着“四大机关”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省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由7个减少至3个,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由12个减少至7个,其中4个单位还将继续推进转企改制。“四大机关”办公厅事业机构精简达40%,事业编制精简约40%。
据悉,此前黑龙江省编办副主任、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东民对此次改革进行了详细地解读:
问:为什么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答:我省事业单位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同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主要有四方面:
1.事业编制规模总体偏大。我省事业编制总量在全国排名靠前,与人口、地域面积和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大量人力资源、政府资产和财政资金配置在事业单位等非生产部门。
2.事业机构重复分散设置。很多职能相近或交叉的事业单位重复分散设置在不同主管部门,导致人财物力重复投入。
3.事业功能定位不清。一些事业单位变成了“二机关”,偏离了公益性宗旨;一些应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单位异化为机关或收费组织,成为“红顶中介”;一些事业单位占有土地、林地等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严重偏离了公益目标。
4.一些事业单位规模过小,业务能力受限。在人员编制较少的事业单位中,真正从事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往往不足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影响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和质量。
问: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怎么改?
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推进:
一、全面压缩现有事业单位编制规模。对机构编制规模与职能作用不匹配的事业单位,要合理确定事业编制规模、压缩事业编制数量。
二、大力精简事业单位机构数量。
1.清理撤销“空壳”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空壳”事业单位清理撤销后的相关事项处置。
2.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省直编制30名及以下单位、市(地)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县(市)编制3名及以下单位要重点推进机构整合;省直编制5名及以下单位原则上一律撤并。通过整合撤并,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20名及以下编制规模的事业单位*多只可保留1个。
3.优化整合职能相同或相近事业单位,按整合后单位职责任务确定合理的事业编制规模。
4.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事业单位整合。重点是科研、报刊、干部教育、培训疗养、地质勘查、工程勘察设计、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领域事业单位。
三、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相衔接,全面清理和剥离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实行以市县属地化执法为主的管理体制。
四、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区分不同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实施不同改革政策。经济效益较好的先期转企;经济效益一般的创造条件转企;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予以撤销或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五、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去市场化。
1.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分类回头看。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举办企业),不得取得经营性收入。
2.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从事的竞争性业务及收入进行清理规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从事面向市场的竞争性业务并取得竞争性经营收入。
从上述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到,黑龙江省的改革**推动事业单位瘦身。
合理确定事业编制规模、压缩事业编制数量、整合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清理撤销“空壳”事业单位。其次是推动事企分开,同时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去市场化等等一系列“瘦身”政策来优化机构。
事业单位改革重点就是控制编制总量,以只减不增为目标,减少增量,严格控制新增事业机构编制;优化存量,通过整合撤并机构核减编制,压缩空编,也可以按一定比例统一核减事业编制,减少财政供养的成本。
但是,事业编制挖潜应该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既要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坚持盘活存量与创新管理相结合,既要提高现有机构编制效率,又要创新编制管理和公益服务提供方式,不是一减(简)了之,而是要构建合理高效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