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21日的第三届中国实验室管理与检测技术国际论坛上,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乔东,深入解析了认监委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后的职能,以及实验室与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发生的变化。
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此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认监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以后,有两个原则不会变:一是队伍不乱,仍会按照目前的工作思路进行,不会有大调整;二是工作不断,还是延续从前的一套行政许可制度执行,但今后对认监委的印章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章的使用,会有协调,其他工作没有变化。而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仍使用之前的资质认定制度,也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另外,还有一套认可管理制度。
关于上述的认定和认可制度,很多企业把这两项制度混淆了。比如一些颇有规模的检测机构,认为已经获得认可,就可以对社会出具检测报告。但其实,此机构并没有获得政府资质认定,不能对社会出具检测报告。而其客户都是内部客户,对资质认定制度也不了解,也从未验证其资质。在这些机构看来,获得认可就相当于获得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发布的163号令,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当中明确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要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资质认定。但这些条例很多检测机构都不清楚,对这项资质认定也不了解。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也是我国目前*大的一套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体系,只对第三方实验室开放,它比认可制度范围小,是强制执行的;认可制度对企业实验室、采购方实验室、第三方实验室都是开放的,可以自愿做认可。
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目前在我国只是一套行政许可制度,并没有完全和国际接轨,如果只在国内出具检测报告,取得资质认定即可;除非和国外采购商合作,需要取得和国际接轨的认可。
作为既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又监管认可的国家部门,其实并不鼓励一个机构做两套评价,重复评审。事实上两套评价也大同小异,所以在取得资质认定的同时,看企业需要,再决定是否做认可。
据2016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获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机构共33000多家。从2016年数据来看,3万多家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一是机动车安检,二是建筑材料检测,三是食品检验,四是环境监测,五是疾控系统检测。这五大领域对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贡献率*高,占整个检验检测机构80%,接近 26000家。
从行政许可制度来看,*主要是“放管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过去,制度对事前监管要求非常严格,现在则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尤其市场放开以后,我国的机构数量从1985年到2005年30年间的1万多家机构,上升到现在3万多家机构。
2018年1月1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要求,指明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方向。特别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提出了五个减:减环节,减程序,减时间,减收费,减申报资料。
过去,监管部门对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机构提了很多要求,但却没有人监督监管部门。现在则不然,如果监管部门出现问题,大家都可以投诉。比如申请流程,过去申请拖一年都有可能,现在申请3个月拿不到证,就可以投诉。现在每个程序审批,在时间上都有要求,也把监管部 门自身规范起来。
服务上,认监委还建立了公共平台,对3万多家机构的基本信息,建立数据库,及时公开。比如近来几个事件,江苏销售到香港的螃蟹、学校毒跑道、西安电缆等问题,都要求监管部门在半天之内,在3万多家机构中,把能做相关检测的机构筛选出来。这在从前很难想象,现在能实现,也是得益于数据库的建立,提高了工作效率。
接下来,还要建立检验检测机构信用平台分类监管,因为3万多家检测机构良莠不齐,监管需有侧重,今后政府的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经常出事的机构,把长期诚实守信的机构放掉,有的放矢地监管,用更多精力为大家服务。
这个问题涉及到国家对实验室的许可范围。目前来看,国家对实验室许可,还是按照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不管是移动实验室还是智能技术,无论国际还是国内,都要有相应的标准。只要有标准和技术规范,都给予许可。
*近,检验检测机构的团体标准也纳入进来,但有两个要求:一是团体标准要填补行业空白;二是在技术上有先进性,还要得到相关专家论证后,才给予许可。但有些标准还在研究和探讨,比如近几年来,公安部和司法部都希望把精神病鉴定纳入到行政许可。但专家论证后,觉得间歇性精神病很难鉴定,目前条件还未成熟,还需要探讨。对于移动实验室,也需要加快标准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