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主编、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764.18-2020《用水定额 第18部分:水泥》于2020年12月22日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将于
实施。
北京市水泥生产企业在大气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五小等系列产业政策引导下,目前仅存2家以废定产、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余热发电的环保企业,分别是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7年形成废物处置规模产能以来,两家企业处置废物呈逐年增长的态势,北京金隅琉水累计处置垃圾焚烧飞灰约20万吨,北京金隅北水累计处置污泥、污染土、危险废物约70万吨。
《用水定额 第18部分:水泥》标准规定了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生产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的单位产品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指标,创新性的提出通过将废物处置、水泥生产、余热发电的取水量折算到水泥熟料总产量计算单位产品取水量的方法。
本标准的制订填补了北京市水泥生产企业用水定额标准的空白。标准中规定硅酸盐水泥用水定额(以水泥熟料计)通用值为0.45m3/吨,相比2001年北京的水泥生产用水定额1m3/吨节水55%以上,先进值0.35m3/吨为促进企业积*采取节水措施、企业节水升级指明了方向,为缓解首都严重缺水问题将做出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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