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法律法规官网3月1日消息:2020年3月1日,俄罗斯联邦在法律法规汇集官网中发布了有关联邦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大法《食品质量与安全》法的修正案,对该法文本中的部分定义、监管措施以及违规食品、教育机构提供热食等内容进行了增补、删减及修正等,相关重要内容如下:
(1)修订规范原法律部分概念的定义要求及部分法律用语:如食品及相关产品、食品质量的定义,增加了健康食品、热食、食品接触材料、食品流通、食品营养价值、消费者特性、分类、随附文件、食品及相关产品伪造、食品生理特性等概念;如用“符合俄联邦法律要求的文件”取代“规范性文件”,“适合儿童食用的食品”代替“儿童食品”等;
(2)阐述各类监管条件要求:如健康食品的管理规范、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流通管理如禁止流通的产品范围以及违规销售的处置规则;规范了确保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质量与安全等相关要求如:联邦相关权力执行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以及对国民饮食及疾病等进行科学研究,确定产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及毒理学要求以及食品的特性及关键点识别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如关键危害点管理,对特殊食品的识别性包装进行管理,对健康食品生产企业加强扶持;加强对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信息化管理,如中央层面制定统一的战略方针、加强国际合作;研究落实对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违禁食品的处置销毁原则等;
(3)增加部分条款:如儿童食品的生产组织要求以及教育机构提供儿童食品的卫生及流行病学管理规范,各组织机构为特殊人群提供食品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如保健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治疗性食品的理化指标、安全指标及营养价值的总体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危险性工作条件的管理规定;
(4)增加教育机构提供热食的规范性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教育机构的补贴,教育机构每日为学生提供热食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等。
该法律依据其具体内容分别规定了各条款的生效实施日期,分别如下:
2020年9月1日-2023年9月1日止:对教育机构提供热食等要求进行3年期的阶段性管理;
2020年9月1日-法律第1.2条:健康食品的管理规范要求;
2020年5月1日-剩余法律全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