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对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详情如下: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强化全市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163号令)、《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生态环境类、建工建材类及其他类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济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对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内容
此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监管风险点,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了15家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配套文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管理体系、诚信建设、环境设施、仪器设备、人员、检验检测标准、报告及原始记录、证书标志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抽调建工建材类检测领域的技术专家8人,组成两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15家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了现场检查。
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能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统计信息上报和公正性方面未发现问题。有部分检验机构存在检验检测和管理不规范,甚至存在违规的情况。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38项,其中涉及检测报告和记录的28项,涉及人员、地址、标准变更及标准方法验证的6项,涉及检测场所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管理的3项,涉及样品管理的1项。由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检测报告和检测记录,人员、地址和标准变更,检测场所环境条件和仪器设备管理等几个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检测报告报出信息不准确以及与原始记录、委托单信息不一致、检测记录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的问题较突出,
一是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与委托单中约定的检测项目不一致,少于委托单中约定的检测项目;二是检测报告中数据结果与原始记录中检测结果不一致;三是检测报告中检验依据为作废标准,原始记录中采用变更后的现行标准;四是检测报告中物理量的单位符号不规范;五是检测报告首页缺少委托单位联系信息;六是检测过程中缺少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直接出检测数据结果;七是检测原始记录中缺少样品数量、制样及样品处理信息、试验图谱;八是原始记录中记录的检测环境条件与检验依据标准规定的不一致;九是委托单中没有注明检测依据;十是原始记录修改不规范。
一是*高管理者发生变更后未办理变更手续;二是地址发生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三是标准作废、变更后未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有些样品(水泥)的养护室防护措施不完善,室内温湿度采集器的数量不满足要求;仪器设备放置环境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仪器设备提供不出计量溯源的依据 。
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检查的15家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中,存在一般性问题需要自行整改的8家,责令1个月改正的7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评审标准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二)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建工建材类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对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共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做好本辖区检测机构的法律、法规、技术等培训工作,适时召开集体约谈会,督促各检验检测机构抓好问题整改。对需自行整改的机构,应关注其整改的即时性和有效性;对于存在一般性和较为严重的问题,需责令改正的机构,要立即督促其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三)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落实建工建材类检测机构的主体责任,督促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工作质量;要加强建工建材类检测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数据和结果、未按规定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建工建材类检验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