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任务:
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
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CMA、CNAS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信息。
严厉查处在网络交易平台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或证书。
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据了解,整治行动分全面排查、专项检查与总结汇总三个阶段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整改到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采取网络监测、重点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辖区网络交易平台情况,深入排查重点任务事项;运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