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型号核准要求
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供需矛盾日趋加剧,电磁环境日益复杂,为确保国有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自1999年6月1日起,境内销售及使用的无线电组件产品,必须取得无线电型号的核准认证。国内生产的、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进行型号核准,核发核准证和型号核准代码。出厂设备的标牌上须标明型号核准代码。
SRRC核准什么是SRRC,与无线设备有什么关系
型号核准是指在无线电发射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研制、生产、进口、购置等环节,对其频谱参数技术指标依法进行技术管理的制度。核准主要内容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工作的频率、频段、发射功率、频率容限、占用带宽、带外发射及杂散发射等频谱参数进行核定。
什么设备需要型号核准
各种发射无线电波的无线电设备、移动通信设备(带2G/3G/4G制式的手机、平板电脑设备)、专业通信设备(数字对讲机、其他专网类设备)、无线接入设备(使用蓝牙、802.11 a/b/g/n/ac制式的产品,如蓝牙耳机、车载蓝牙设备、一体机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广播电视设备、雷达导航设备、短距离微功率设备(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无线控制装置、遥控设备及玩具、RFID设备)
SRRC核准SRRC认证的一些要求
一性:每一个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发一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和核准代码
不可变更性:型号名不可变更、外观、性能、主要技术参数不可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的非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该条例,规定要求,凡在我国销售、使用、安装的无线电设备,外商须持有我国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型号核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和研制、生产、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使用辐射无线电的非无线电设备,必须遵守该条例,规定要求,凡在我国销售、使用、安装的无线电设备,外商须持有我国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型号核准认证所需资料:
1、设备制造商(以下称:申请单位)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元件)
2、提交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单位是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复印件(如申请单位尚未取得质量体系证书的则需要有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情况的详细介绍)
3、提交申请单位申报的设备型号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需填写编辑页码(第X页,共XX页)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提交才是照片一套,改照片包括受检样品的:整体照、正面照、侧面照(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背面照(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片,设备的铭牌(标贴):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制造单位)、设备型号、设备序号及核准代码CMIIT ID:此标牌应于该设备以后的进口、销售时一致:照片外观的下部还应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如型号核准《检验报告》已附上述照片,则无需重复提供)
5、进口设备需提供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检验报告或证书)
6、经办单位如果是委托代理申请单位的,需提交申请单位委托代理申请单位办理《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元件机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设备半年以内的型号核准《检验报告》原始件
8、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的经办人须递交设备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出示的本公司员工身份证明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经办人应与申请表上的联系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