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_中国RoHS标准_中国RoHS包含哪些元素
中国RoHS测试就是为了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RoHS检测就是为了防止电子信息产品的材料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超标,这些有害物质产品在使用中和废弃之后的拆解处理过程会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带严重影响,所以为了更加规范电子信息标识,满足信息产品环保要求。
标识内容: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环保使用期限、可否回收利用、原产地信息及包装物材料名称的标识。
中国rohs包含哪些元素?http://www.rohsccc.com/
毒物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不含十溴二苯醚)的含量超过0.1wt%、镉的含量超过0.01wt%的为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否则为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标志应清晰可辨、易见、不易褪色并不易去除,且不应损害电子信息产品的使用性能。
颜色:图可以是任何醒目的颜色,其中模塑的可以与制品颜色相同。
规格:生产者或进口者应根据电子信息产品及部件的大小选择适宜规格的标志,*小不得小于55mm2。*大表面的面积大于5103mm2且形状规则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应直接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上,可以采用模塑、喷涂、粘贴、印刷的方法。产品*大表面的面积小于5103mm2或形状不规则的,可以不在产品表面直接标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但必须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注明。
注:形状不规则产品如表面积很大但特别细长的线缆等。
标识位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一般应标识在电子信息产品明显处,如产品的正面、设有功能键的侧面及背面等。受功能、外观设计等影响无法在产品明显处标识的,应标识在消费者使用产品时的可见部位。若产品中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可以选择式样一进行标识或不做标识;若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仅有限量标准中EIP-D类材料的应选择式样二进行标识,否则应选择式样三进行标识,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按本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若毒害物在该部件中不含有,则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对应的含量标注为“○”并应在表格下注明“○”的含义;若含有,EIP-D类的,则该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对应的含量标注为“D”,并应在表格下注明“D”的含义;EIP-A、EIP-B、EIP-C类的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不含十溴二苯醚)的含量超过0.1wt%的,标注为“>0.1wt%”,镉的含量超过0.01wt%的标注为“>0.01wt%”。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