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出口欧盟的贸易商和企业都知道,进入欧盟市场的医疗器械都必须进行医疗器械CE认证,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医疗器械CE认证涉及指令和办理流程。
医疗器械CE认证指令简介:
一、有源植入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0/385/EEC简称AIMD)适用于心脏起搏器、可植入的胰岛素泵等,已于1993年1月1日生效,1995年1月1日强制实施。
二、医疗器械指令(EC-directive93/42/EEC简称MDD)已于1995年1月1日生效,1998年6月14日强制实施,目前已升版为2007/47/EC。
三、体外诊断试剂指令(EC-Directive98/79/EC简称IVDD)适用于血细胞计数器、妊娠检测装置等,已于1998年12月7日生效,2003年12月7日强制实施。
93/42/EEC的定义/范围
医疗器械是指制造商预定用于人体以下目的的任何仪器、装置、器具、软件、材料或其他物品,无论它们是单独使用还是联合使用,包括独立用于诊断和治疗的软件:
疾病的诊断、预防、监视、治疗或减轻
损伤或残障的诊断、监视、治疗、减轻或修补
解剖学和生理过程的探查、替换或变更
妊娠的控制
医疗器械如何办理CE认证?
1.分析该器械的特点,确定它是否在指令范围内;
2.确定该器械的分类类别;
3.确认适用的基本要求/有关的协调标准;
4.确认该器械满足基本要求/协调标准,并使证据文件化(技术文档的整理);
5.确定相应的符合性评价程序;
6.对于IIa类或更高类型器械,以及I类无菌或测量器械,应通过公告机构并进行符合性评价程序;
7.起草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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