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地面站和系统(SES);在1 980兆赫至2 010兆赫(地对地)和2 170兆赫至2 200兆赫(空间对地)频段工作的移动地面站(MES)协调标准,涵盖2014/53/EU号指令第3.2条的基本要求;第3部分:窄带系统的用户设备(UE)。
EN 302 574-3 V2.1.1标准下载:PDF
EN 302 574-3 V2.1.1标准目的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以下特点的用户设备(UE)无线电设备类型:这些ue具有发射和接收能力,并在地球静止卫星网络中工作;这些ue以小于1 MHz的指定信道信号带宽(CBW)工作;这些ue可以是手持、便携式、车载、主机连接、半固定或固定设备,也可以是多模式终端中的一个单元。
它可以由具有相关连接和用户界面的多个模块组成,也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单个单元;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如果UE是多模式终端中的一个单元,其要求只适用于表1所示移动卫星业务频带内终端的UE元件。这种无线电设备类型能够在表1所列的全部或部分频带内工作。
表1:移动卫星业务UE频带的工作频带I传输方向UE频带UE发射(地对空)1 980兆赫至2 010兆赫UE接收(空间对地)2 170兆赫至2 200兆赫本文件旨在涵盖第2014/53/EU[7](RE指令)第3.2条的规定:“…”。.无线电设备的构造,须使其能有效地使用和支持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以避免有害干扰“。除本文件外,对RE指令[7]第3条其他部分规定的基本要求规定技术要求的其他EN可适用于本文件范围内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