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电器设备电磁兼容的管理,欧洲各成员在电磁兼容法规上国协调一致,于1989年5月1日颁布电磁兼容指令89/336/EEC。现行的指令为2014/30/EU,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
从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对电磁兼容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将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核心内容概括为: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本指令适用于容易产生电磁干扰或其性能易受电磁干扰的仪器设备。
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产品范围:
1、家用电器及家用电子设备;
2、家用无线电和电视接收机;
3、工业制造设备;
4、工业制造设备;
5、移动无线电设备;
6、移动无线电通讯和商用无线电话设备;
7、医疗和科学器材;
8、信息技术设备;
9、电信网络和器材;
10、照明设备和荧光灯;
11、航空和航海无线电器材;
12、电化教学设备。
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不涉及的产品:
1、不具有直接功能的部件:
a)电气电子电路中电气电子构成形式部分:
-电阻、电容、线圈;
-电子管、晶体管、半导体闸流管、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元件等
-集成电路。
b)电缆和电缆附件。
c)继电器。
d)插头、插座、接线板等。
e)发光二*管、液晶显示器等。
f)简易机械自动调温器。
2、具有直接功能的类似部件:
a)计算机系统的插件程序卡、微处理器卡、中央处理单元卡/主板、电子邮件卡、通讯卡等;
b)可编程逻辑管理器;
c)电梯控制器;
d)电机(除感应电机外);
e)计算机磁盘驱动器;
f)自控设备电源(PSU);
g)电子温控器。
CE认证EMC电磁兼容测试项目:
1、EMI测试:
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断续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谐波电流、电压波动和闪烁。
2、EMS测试:
静电放电(ESD)抗扰度、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注入电流(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电压暂压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
CE认证EMC电磁兼容测试所需资料:
1、产品说明书;
2、产品结构说明;
3、产品电原理图及印刷电路板图;
4、产品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5、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6、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7、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办理CE认证EMC电磁兼容指令流程:
1、项目申请——向检测机构监管递交CE认证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CE认证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CE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