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细化和完善绿色建筑政府采购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产品标准,形成客观、量化、可验证以及适应本地区实际、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加强政府采购工程中落实《基本要求》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推动工程造价改革,完善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充分发挥市场定价作用,将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造价。以下是各省绿色建材认证政策。
1、2020年8月27日《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会议要求,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工作始终。要从工作目标、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要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实现工程建设的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4)鼓励绿色建筑项目广泛使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的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中应**采用绿色建材(5)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在预拌混凝土材料方面未全面使用绿色建材的,不得申请本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6)绿色建材产品应用情况将纳入各区推进建筑绿色发展 工作评价考核范畴。1、2019年7月15日《关于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7)省有关部门将相关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列入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推进计划,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装配式建筑等相关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绿色建材、运输物流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深化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智慧建筑等技术集成应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认定了镇江句容绿色建材和宿迁宿城区新型绿色建材2个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入推动绿色建材产业创新、集聚发展。1、2020年4月28日《浙江省推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1)要强化认证专业技术支撑,成立浙江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进技术委员会 (设在浙江绿色认证联盟),加强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及其实施规则解读和宣传,鼓励生产企业申请认证;鼓励标准创新,研发和掌握国内**、国际**的绿色建材生产技术和标准,提升绿色产品设计、生产和管理能力;鼓励绿色建材产品检测能力提升,规范认证检测责任要求,推广湖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改革试点经验,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实施。(2)各部门加强监管,依法处理认证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及全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定期开展全省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使用情况评估,公开评价获证产品后向全社会发布评估报告。(3)力争到2021年,绿色建筑产业规模占全市建筑业比例提升至20%以上,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9%以上,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达到10%以上。(4)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增加绿色建筑领域信贷规模,加大资金投放力度,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支撑绿色建筑发展成效。上半年,全市绿色建筑贷款总额110.19亿元,同比增长111.96%;绿色建材生产及贸易贷款30.95亿元,同比增长50.4%。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循环可再生建材,积*鼓励企业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开展绿色建材和循环可再生建材新产品的应用试点示范,推动提高应用比例。6、宁波市 2020年8月27日《宁波市北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7、绍兴市 2020年10月9日《绍兴市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要求2020年底全面推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绿色产品供给能力有效提升。(1)鼓励创新绿色发展。鼓励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创新发展,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要注重预拌砂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鼓励使用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工业固废,以及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业和建筑废弃物再生骨料,减少对天然资源的使用,促进产业绿色发展。鼓励并扶持脱硫石膏生产干混预拌砂浆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研发适合家庭装修使用的罐装预拌砂浆,逐渐减少袋装预拌砂浆。(2)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推进预拌砂浆企业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将产品信息纳入全国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10万平米以上住宅小区应用取得绿色建材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的预摔砂浆并纳入工程造价,编制預拌砂浆等绿色建材相关施工工艺补充定额,及时发布信息价格,与现行计价依据配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