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中规定的事件分级从大到小,分别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事件分级。企业事件分级一般从大到小分为社会级、企业级、车间级。
明确预案适用的主体、地理或管理范围、事件类别、工作内容。
适用主体,指组织实施预案的责任单位;
地理或管理范围,如某公司内、某公司及周边环境敏感区域内;
事件类别,如生产废水事故排放、化学品泄漏、燃烧或爆炸次生环境事件等;
工作内容,包括预警、处置、监测等。
以预案关系图的形式,说明本预案的组成及其组成之间的关系,辅以必要的重点内容说明。
预案体系构成合理,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定位清晰、有机衔接。预案与内部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等其他预案清晰界定、相互支持,与政府环境应急预案有机衔接。
那么如果没有依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会受到怎么样的法律处罚?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由此可见,上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不编制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可以依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近年来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导则、标准和管理办法,尤其是网上平台的备案要求,亟需企业必须按规范编制、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而顺利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网上备案。
相关参考文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
《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