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法规定义根据欧盟法规定义,化妆品是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阴部)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substance)或混合物(mixture),主要起到清洁、香化或保护作用,以达到保护良好状况、美容或消除体臭的目的。纹身(Tattoo),化妆品布料(CosmeticTextile)也属于该法规管理,但是如果假发、假睫毛和假指甲不属于化妆品法规管理,但是使用的胶水则属于化妆品的定义。
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新的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2 规定,化妆品必须完成化妆品安全报告(Cosmetic Product Safety Report,CPSR)后方能够在欧盟经济区上市销售。这项新的化妆品要求以欧盟法规的形式发布,在27个欧盟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实施,不像欧盟指令那样在国内执行前需要转换。法规(EC) No 1223/2009将取代旧的化妆品指令76/768/EEC及其到目前为止的67项修订文件。
此次对化妆品法规的修订内容如下:
附录II:替换了原附录II中的三种物质,同时增加了44种新物质;
附录III:替换了原附录III中的65种物质,同时在原附录列表的基础上插入了103-205的列项(原附录III中的103-214列项为空);
附录V:替换了原附录V中的一种物质,并加入了一种新物质;
附录VI:替换了原附录VI中的两种物质。
该法规自2013年7月11日起实施。
需要提供CPSR化妆品安全报告产品类型:粉饼,粉底液,遮瑕膏,定妆粉,蜜粉,腮红,唇彩,唇膏,口红,眼影,睫毛膏,眼线笔,眼线液,眼线膏,指甲油,卸甲水,爽肤水,洗面奶,乳液,面霜,眼霜,护肤精华,BB霜,隔离霜,护手霜,卸妆油,卸妆水,面膜,洗发水,护发素,染发膏,发膜,沐浴露,身体乳,防晒霜,香水等等。
化妆品CE认证检测项目:
1、化妆品ce认证常规指标检测
铅、砷、汞、甲醇、pH、镉、总氟、总硒、甲醛等。
2、微生物检测
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3、化学禁用、限用物质检测
防腐剂:4-羟基苯甲酸甲酯、4-羟基苯甲酸乙酯、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4-羟基苯甲酸丙酯、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4-羟基苯甲酸丁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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