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果仁馅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3.1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即食类果仁馅料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电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标准。
GB 317 白砂糖(GB 317-2006,Codex stan 212-1999,NEQ)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59.1 冷冻饮品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5009.3-2003 食品安金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5-20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6-2003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5.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37 食品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9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73 食用猪油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19295 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
GB/T 20883 麦芽糖
GB/T 23780 糕点质量检验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7]第10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果仁馅料 kernel filling
以核桃仁、杏仁、橄榄仁、松子仁、花生仁、瓜子仁、芝麻等果仁为主要原料,加糖(或不加糖)、加糖醇
(或不加糖醇),添加(或不添加)油脂及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食品馅料。
注1:果仁馅料中果仁的含量应不低于20%。
4 分类
按用途分类:
a) 焙烤食品用:主要用于制作糕点、面包、月饼等焙烤食品的果仁馅料。
b) 冷冻饮品用:主要用于制作冰淇淋、雪糕、冰品等冷冻饮品的果仁馅料。
c) 速冻食品用:主要用于制作速冻食品的果仁馅料。
5 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 的规定。
5.1.2 麦芽糖:应符合GB/T 20883 的要求。
5.1.3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 的规定。
5.1.4 猪油:应符合GB/T 8973 的规定。
5.1.5 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5.1.6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1.7 塑料包装袋:应符合GB/T 10004 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5.4 卫生指标
5.4.1 焙烤食品用果仁馅料的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3、铜、挥发性盐基氮应符合GB 7099 的指标要求;
5.4.2 冷冻饮品用果仁馅料的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1、铜、挥发性盐基氮应符合GB 2759.1 的指标要求;
5.4.3 速冻食品用果仁馅料的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铜、挥发性盐基氮应符合GB 19295 的指标要求。
5.5 食品添加剂
5.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
5.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 感官检查
取样品一份,去除包装,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目测形态、色泽,然后用刀按四分法切开观察内部组织、品味并与标准规定对照,作出评价。
6.2 理化指标的检验
6.2.1 干燥失重的检验
按GB/T 5009.3-2003 中直接干燥法测定。
6.2.2 蛋白质的检验
按GB/T 5009.5-2003 中**法测定
6.2.3 脂肪的检验
按GB/T 5009.6-2003 酸水解法测定。
6.2.4 总糖的检验
按GB/T 23780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卫生指标的检验
6.3.1 酸价、过氧化值
按GB/T 5009.37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2 砷
按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3 铅
按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4 铜
按GB/T 5009.1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5 黄曲霉毒素B1
按GB/T 5009.2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6 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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