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呂用樟脑的外观、性状、嗅味感、要求、试验方法、功能添邡剂、形状、大小、包装、标志、贮存、运输、卫生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樟脑或者天然樟脑为基本原料制得的各种不同形状的日用樟脑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臼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4472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GB/T 4895 合成樟脑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HJBZ 32-1999 安全型防虫蛀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日用樟脑 domestic camphor
以合成樟脑或者天然樟脑为基本原料,必要时可添加一定比例的功能添加剂如色素、香精或香料等,然后经过冲压成形等工艺过程制得的具有各种不同形状和不同大小的,主要用于衣服、织物、书籍、档案、纸张、木材等物品的防蛀、驱虫、防腐、熏香等的樟脑制成品。
3.2 功能性添加剂 functional additives
为了增加产品的视觉美感、调整香型、附加其他功能等根据不同的制品要求而加入的,但对人体无毒、无害且对环境没有不利影响的少量成分。
注:常见的可能用于掺假的几种不能作为功能添加剂使用的物质(如萘、对二氯苯等)的色谱分析图谱以及相对保留时间参见附录D。
4 外观、性状、嗅味感
4.1 外观
无色或有色的、有表面光泽的透明或半透明固体。
4.2 溶解性
不溶于水且浮于水面之上,易溶于乙醇、乙醚、三氯甲烷等有机溶剂。
4.3 气味
具有樟脑特有的芳香气味和清凉嗅味感,或者具有某种人工加人的芳香气味,无其他异味。
5 要求
日用樟脑制品的品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和气味
用目测和嗅闻的方法进行外观和气味的观察和判断。
6.2 密度的测定
按照GB/T 4472 中有关密度小于1的固体物质密度测定的方法进行。
6.3 樟脑含量的气相色谱法测定
日用樟脑中主成分樟脑含量的测定方法采用将樟脑和标准乙酸龙脑酯按一定质量比例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然后进行气相色谱分析,采用内标或外标的方法进行计算。
6.3.1 试剂和材料
6.3.1.1 试剂
6.3.1.1.1 标准樟脑
标准樟脑,含量应不低于99.5%。
6.3.1.1.2 标准乙酸龙脑酯
标准乙酸龙脑酯,含量应不低于99.5%
6.3.1.1.3 无水乙醇
分析纯,符合GB/T 678 的规定。
6.3.1.2 内标和参照液
6.3.1.2.1 内标化合物
内标化合物采用标准乙酸龙脑酯,含量应不低于99.5%。
3.1.2.2 参照液A的配制
用分析天平称取250mg标准樟脑,准确至0.1mg,放入5mL容量瓶中,以无水乙醇溶解到刻度,配成浓度为50mg/mL的标准樟脑参照液A。
6.3.1.2.3 参照液B的配制
用分析天平称取250mg标准乙酸龙脑酯,准确至0.1mg,放入5mL容量瓶中,以无水乙醇溶解到刻度,配成浓度为50mg/ml的标准乙酸龙脑酯参照液B。
6.3.1.3 试液
称取250mg日用樟脑试样,准确至0.1mg,放入5mL容量瓶中,以无水乙醇溶解到刻度,得50mg/mL的试液。
6.3.1.4 载气和辅助气体
6.3.1.4.1 载气,可以采用氮气(N2)或者氦气(He)。
6.3.1.4.2 氢气(H2),按所用检测器的要求使用。
6.3.1.4.3 空气,空气需经过滤、净化和干燥。
6.3.1.4.4 以上气体均应经过于燥才能使用。载气、氢气的纯度均应在99.7%以上。
6.3.2 仪器
6.3.2.1 气相色谱仪
用具有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品(FID)的气相色谱仪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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