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柔顺剂(又称织物调理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在织物洗涤护理过程中配合洗涤剂使用的,起到使织物柔软、蓬松、消除静电作用的洗涤护理用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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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368 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pH值的测定 电位法(GB/T 6368-2008,ISO 4316:1977,IDT)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13173-2008 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 16801 织物调理剂抗静电性能的测定
GB/T 26369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QB/T 2951 洗涤用品检验规则
QB/T 2952 洗涤用品标识和包装要求
QB/T 4309 衣物柔顺剂再润湿性能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柔顺剂产品配方中所用各种原料应符合GB/T 26369-2011中对C类产品的要求。
3.2 感官、理化指标
柔顺剂的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3.3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化学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4.1 外观
量取不少于200mL的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
4.2 气味
取适量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4.3 稳定性
量取不少于100mL的试样3份,分别置于250mL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一份作为对照样,一份于(40±2)℃的保温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一份于(-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将恢复至室温的两分试样分别与对照试样对比观察。
4.4 分散性
量取不少于100mL的试样1份,置于250mL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经-5±2)℃的冰箱中放置24h取出恢复至室温后备用。
称取样品0.5g(浓缩型样品为0.25g)已处理好的试样,于300mL的烧杯中,加入200mL硬水(250mg/L),置于搅拌器上,使用标准型四叶片螺旋搅拌浆(如图1所示),以400r/min的速度搅拌2min后观察。
4.5 pH 值按GB/T 6368的规定进行。
4.6 总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按 GB/T 13173-2008 中第 15 章规定测出水分及挥发物,以扣减法计算总固形物含量。
4.7 总五氧化二磷含量
按 GB/T 13173-2008 中 6.2 的规定进行测定。
4.8 再润湿性能
按 QB/T 4309 规定进行试验。
普通型样品用250mg/L硬水配制成1.0g/L溶液,浓缩型样品用250mg/L硬水配制成0.5g/L溶液。
4.9 抗静电性
按 GB/T 16801 规定进行试验。
布基采用规格为经线为428根/dm,续线为242根/dm的白色或乳白色斜纹机织聚酯布面料。
4.10 净含量的测定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按 QB/T 2951 的规定执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 3.2 中外观、气味、稳定性、PH 值、总固形物含量和净含量。
型式检验包括第3章规定的全部项目,若已知3.1中指标,在正常生产、使用时可不检。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包装
按QB/T 2952的规定执行。
6.2 运输
产品在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不应倒置,避免日晒、雨淋,避免高温或冰冻,严禁在箱上踩踏和堆放重物。
6.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且不受阳光直射和雨淋的场所,不易贮存在高温或冰冻的环境中。堆垛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堆垛高度应适当,避免损坏大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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