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口罩的规格、要求、试验、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以针织面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口罩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口罩和劳动防护口罩。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0 (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4856 针棉织品包装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5453 纺织品 织物透气性的测定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 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26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FZ/T 01057 (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095 纺织品 氨纶产品 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GSB 16-2500 针织物表面疵点彩色样照
3 规格
针织口罩的主体规格表示为:长度×宽度,其中长度、宽度均用厘米表示。
4 要求
4.1 要求内容
要求分为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包括pH值、甲醛含量、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纤维含量、耐皂洗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透气率等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表面疵点、缝制规定等项指标。
4.2 分等规定
4.2.1 质量等级仅分为合格品。
4.2.2 内在质量按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评等。两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
4.3 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1。
4.4 外观质量要求
4.4.1 表面疵点要求
表面疵点要求见表2。
4.4.2 缝制规定
4.4.2.1 所有部位线迹松紧适宜,确保拉伸后不脱线、断线,不得漏缝。
4.4.2.2 袢带缝制牢固,长度适宜。
5 试验
5.1 内在质量检验
5.1.1 试验准备与试验条件
所取的试样不得有影响试验的疵点。
5.1.2 试验方法
5.1.2.1 pH值试验
按GB/T 7573 规定执行。
5.1.2.2 甲醛含量试验
按GB/T 2912.1 规定执行。
5.1.2.3 异味试验
按GB 18401 规定执行。
5.1.2.4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验
按GB/T 17592 规定执行。
5.1.2.5 纤维含量试验
按GB/T 2910、FZ/T 01026、FZ/T 01057、FZ/T 01095 规定执行,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公定回潮率按GB 994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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