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绵白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糖工业中利用甜菜、甘蔗等为原料生产的绵白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样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718 食品家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5012 绵白糖试验方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总局第75号令)
3 技术要求
3.1 级别
绵白糖按技术要求的规定分为精制、优级、一级共三个级别
3.2 感官要求
3.2.1 晶粒细小、均匀、颜色清白,质地绵软,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2.2 晶体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3.2.3 产品的水溶液清澈、透明。
3.2.4 精制级别每平方米表面积内长度大于0.2mm的黑点数量不多于12个,其他级别不多于16个。
3.3 理化要求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3.4 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3104 的规定。
3.5 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
称取50.0g样品放入洁净的白瓷盘中,于明亮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然后嗅其气味并用口尝试10°Bx糖溶液。
4.2 理化要求
按QB/T 50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4.3 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 检验规则
5.1 型式检验
5.1.1 每分离一罐糖膏为一个编号,在称量包装时,连续采集样品约3kg,放在带盖的容器中,混匀后为编号样品,该样品除供编号分析之用外,另取0.5kg放在带盖的容器中,积累24h后为日集合样品。
取1.5kg日集合样品,用食品级塑料袋密封包装,或磨砂口玻璃瓶盛装,标明产品编号、级别、生产日期、样品基数、检验结果及检验员,于通风干燥的环境中留存,供工厂自检及质量监督检验之用。经供、收双方认可,可作为仲裁检验留样,一次抽检或仲裁检验结果,对先后出厂的同一编号糖有效。
5.1.2 生产厂在保证产品质量稳定的前提下,每编号样品可按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的抽检,检验项目包括:总糖分、还原糖分、干燥失重、电导灰分、色值、混浊度、不溶于水杂质、粒度,日集合样品检验理化要求的全部项目;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该级别要求的,则按实达级别处理,达不到级绵白糖指标的按不合格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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