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蚝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本标准。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
GB/T 5009.39-2003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4-2003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90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舍量的测定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3104 食糖卫生标准
SB/T 10228 淀粉通用技术茶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标准。
3.1 蚝油 oyster sauce
利用牡蛎蒸、煮后的汁液进行浓缩或直接用牡蛎肉酶解,再加入食糖、食用盐、淀粉/改性淀粉等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调味品。
4 技术要求
4.1 主要原料和辅料
4.1.1 牡蛎:应符合GB 2733 的规定。
4.1.2 食糖:应符合GB 13104 的规定
4.1.3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 的规定。
4.1.4 淀粉:应符合SB/T 10228 的规定
4.1.5 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1.6 食品添加剂和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要求
4.3.1 氨基酸态氮、总酸、食盐、总固形物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2 挥发性盐基氮
挥发性盐基氮的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17%。
4.4 卫生要求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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