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市场监管总局及时组织开展粽子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国流通、餐饮和生产环节随机抽取212家粽子生产企业的粽子样品568批次。抽检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中,武汉吴太百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机构有关判定依据提出异议。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在异议期间,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停止履行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义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湖北、广东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粽子专项抽检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好好多自选商场亲仁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东莞市飞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港式五香肉粽,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湖北省武汉市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万科嘉园店销售的、标称武汉吴太百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粽,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6月19日
部分不合格项目检验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类粽子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糕点类粽子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类粽子一个样品中大肠菌群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糕点类粽子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三、糖精钠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类粽子产品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糕点类粽子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