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32号
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2019年第197号通告),现更新我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完整名单详见附件1)。
一、不再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
经确认,共有127家医疗机构不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年第197号通告要求,应从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名单中删除。其中,广州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院、长龙港医院、广东省监狱中心医院等114家机构未能按照有关通告的时限要求完成信息平台账号匹配工作;台山市端芬镇卫生院、台山市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2019年未开展有关工作,且未能按照有关通告的时限要求完成信息平台账号匹配工作;江门市蓬江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兴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门美年大健康万达门诊部等4家医疗机构自愿提交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撤销申请。
即日起上述机构(详见附件2)不再承担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请全省食品行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知悉。
二、新增纳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
经审核,广州东仁医院、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卫生院、广东省干部疗养院、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等19家医疗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纳入全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机构名单内(详见附件3)。
三、机构查询
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即可查看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