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生产销售的燃气热水器产品进行了抽检。发现部分产品不合格,主要是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未写完整。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产品的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加强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产品质量抽检和不合格产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产品时应将产品名称、商标、生产单位、规格、型号一同登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