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干和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
2.术语和定义
2.1 坚果于籽类食品
以坚果、籽类或其籽仁等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食品。
2.1.1 坚果
具有坚硬外壳的木本类植物的籽粒,包括核桃、板栗、杏核、扁桃核、山核桃、开心果、香榧、夏威夷果、松籽等。
2.1.2 籽类
瓜、果、蔬菜、油料等植物的籽粒,包括葵花籽、西瓜籽、南瓜籽、花生、蚕豆、豌豆、大豆等。
2.1.3 籽仁(含果仁)
坚果、籽类去除外壳后的部分。
2.2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经过清洗、筛选、或去壳、或干燥等处理,未经熟制工艺加工的坚果与籽类食品。
2.3 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
以坚果、籽类或其籽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烘炒、油炸、蒸煮或其他等熟制加工工艺制成的食品。
注: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也是传统称谓的炒货食品。
2.4 霉变粒
外壳或籽仁出现霉斑的颗粒。
3.分类
根据加工方式不同分为: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
4.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其中豆类食品应符合GB 2762中对豆类及其制品的规定,其他品种应符合GB 2762中坚果及籽类的规定。
4.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其中豆类食品应符合GB 2761中对豆类及其制品的规定,其他品种应符合GB 2761中对坚果及籽类的规定。
4.5 农药残留限量
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6 微生物限量
4.6.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4.6.2 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及直接食用的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的微生物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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