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梳毛织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机织服用粗梳纯毛、毛混纺及交织品的品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2008,ISO 105-A02:1993,IDT)
GB/T 2910-2009(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3917.2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2008,ISO 105-X12:2001,MOD)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 105-E04:1994)
GB/T 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4666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GB/T 5711-1997,eqv ISO 105-D01:1993)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 5713-1997,eqv ISO 105-E01:1994)
GB/T 615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GB/T 6152-1997,eqv ISO 105-X11:1994)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 9994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 01026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20002 毛纺织品含油脂率的测定
FZ/T 20008 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FZ/T 2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 静态浸水法
FZ/T 20019 毛机织物脱缝程度试验方法
FZ/T 20021-1999 织物经汽蒸后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3.技术要求
3.1 安全性要求
粗梳毛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8401的规定。
3.2 分等规定
3.2.1 粗梳毛织品的质量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二等品,低于二等品的降为等外品。
3.2.2 粗梳毛织品的品等以匹为单位。按实物质量、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三项检验结果评定,并以其中*低一项定等。三项中*低品等有两项及以上同时降为二等品的,则直接降为等外品。
注:织品净长每匹不短于12m,净长17m及以上的可由两段组成,但*短一段不短于6m。拼匹时,两段织物应品等相同,色泽一样。
3.3 实物质量评等
3.3.1 实物质量系指织品的呢面、手感和光泽。凡正式投产的不同规格产品,应分别以优等品和一等品封样。对于来样加工,生产方应根据来样方要求,建立封样,并经双方确认,检验时还匹比照封样评等。
3.3.2 符合优等品封样者为优等品。
3.3.3 符合或基本符合一等品封样者为一等品。
3.3.4 明显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二等品。
3.3.5 严重差于一等品封样者为等外品。
3.4 内在质量的评等
3.4.1 内在质量的评等由物理指标和染色牢度综合评定,并以其中*低一项定等。
3.4.2 物理指标按表1规定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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