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温带水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温带水果,包括苹果、梨、桃、草莓、山楂、柰子、蓝莓、无花果、树莓、桑葚、猕猴桃、葡萄、樱桃、枣、杏、李、柿、石榴、梅和醋栗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 2320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醚甲环唑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NY/T 839 鲜李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规则
NY/T 1379 蔬菜中334种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液相色谱质谱法
NY/T 2637 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 折射仪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正常的外来水分 abnormal external moisture
果实经雨淋或用水冲洗后在其表面留下的水分,不包括由于温度变化产生的轻微凝结水。
3.2 成熟度 maturity
表示果实成熟的不同程度,一般分为可采成熟度、食用成熟度和生理成熟度。
3.2.1 可采成熟度 harvest maturity
果实完成了生长和化学物质的积累过程,果实体积不再增大且已经达到*佳储运阶段但未达到*佳食用阶段,该阶段呈现本品种特有的色、香、味等主要特征,果肉开始由硬变脆。
3.2.2 食用成熟度 eatable maturity
果实已具备该品种固有的色泽、风味和芳香,营养价值较高并达到适合食用的阶段,此时采收的果实可以当地销售和短途运输。
3.3 生理成熟度 physiological maturity
果实在生理上已达到充分成熟的状态,果肉开始变软变绵已不适宜进行储存运输的阶段。
3.3 后熟 full ripe
达到生理成熟的果实采收后,经一定时间的储存质地变软,出现芳香味的*佳食用状态。
4.要求
4.1 产地环境
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
4.2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农药和肥料的使用按照NY/T 393和NY/T 394的规定执行。
4.3 感官
应符合表1的要求。
4.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
4.5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表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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