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再生钢筋(以下简称钢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级别、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非抗震设防的一般低层建筑的混凝土结构以及按8度以下抗震设防的低层和多层建筑混凝土构造柱;其它工程结构的次要构件,或设计不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与变形部位的构造配筋。不适用于中高层、高层、超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及承受动载荷的结构,也不适用于预埋件和预制构件的吊环。
本标准规定的钢筋不应作为冷拉钢筋的原料。
注: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定义同GB 5035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E))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 ISO 7438:1985(E))
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抽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的光电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附条文说明)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8,IDT)
WB 1002-1995 船板热轧再生钢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热轧再生钢筋
由废旧碳素结构钢、废旧低合金髙强度结构钢中厚板经挑选、剪切、整理、加工、加热,再次轧制成型并经自然冷却的钢筋。
3.2 光圆钢筋
钢筋横截面通常为圆形,表面光滑的棒材。
3.3 多纵肋钢筋
在月牙肋钢筋表面,附加贯穿横肋中心并与钢筋轴线平行的两条副纵肋的钢筋。
4 分类、级别、代号
4.1 分类
钢筋按表面形状分为光圆钢筋和多纵肋钢筋两类。
4.2 级别
钢筋的强度级别通常为Ⅰ级。
注:对能够严格分选坯料,且有足够数据证明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条件下,确需提供其它强度级别的钢筋,应制订相应工程建设标准。
4.3 代号
Ⅰ级光圆钢筋强度代号为CR 235,Ⅰ级多纵肋钢筋强度代号为CRM235。
注:C为碳素结构钢“ Carbon structural steels”的英文字头;
R为再生“ Rerolled”的英文字头;
M为多重“ Multiple”的英文字头。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公称直径及允许偏差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mm至16mm。
本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mm、6.5mm、8mm、10mm、12mm、14mm、16mm。
5.2 公称横截面积及重量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公称重量及交货实际重量与公称重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5.3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3.1 光圆钢筋尺寸范围为φ6~16mm,其直径允计偏差为±0.4m,不圆度不大于0.4mm。
5.3.2 多纵肋钢筋的尺寸范围为φ8~16mm,其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图1和表2的规定。
5.3.3 多纵肋钢筋的设计,除按表2要求外,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应不小于45°。当β不大于70°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图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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