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钛板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表行业用纯钛板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0.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362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及成分允许偏差
GB/T 3621 钛及钛合金板材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180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分类
3.1.1 板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
板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3.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牌号、状态、规格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用WTP-1生产的、供应状态为M、厚度为3.0mm宽度为1000mm、长度为2000mm的定尺制表用板材,标记为:
P WTP-1 M 3.0×1000×2000 YS/T 580-2006
3.2 化学成分
板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620.2 的规定。
3.3 表面硬度
板材应逐张进行表面硬度检验,洛氏硬度值为80HRB~90HRB。
3.4 尺寸允许偏差
3.4.1 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3.4.2 板材的边部应切齐,无裂口、卷边,允许有轻微的毛刺。
3.4.3 板材的各角应尽量切成直角,切斜应不超过板材长度和宽度的允许偏差。
3.4.4 板材的不平度应符合GB/T 3621 的规定。
3.5 表面质量
板材以白化处理表面供货。板材应无分层、起皮等缺陷。局部缺陷允许修磨,但对打磨部位应采用180#以上砂轮进行抛光处理。表面质量的其他规定应符合GB/T 3621 的相关规定。
4 检验方法
4.1 板材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4698 的规定进行。
4.2 板材的表面硬度检验方法按GB/T 230.1 的规定进行。
4.3 板材的尺寸检验用相应精度量具进行。
4.4 板材的表面质量采用目视检验。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和验收
5.1.1 板材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如验收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5.2 组批
板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制造方法、厚度规格、状态和同一热处理炉(批)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尺寸偏差、表面硬度、表面质量的检验。
5.4 取样
取样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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