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磷细菌肥料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抽样、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益磷细菌微生物,能分解土壤中的难溶性磷化物,改善作物磷素营养状况,又能分泌刺激素刺激作物生长发育的活体微生物制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543-1986 瓦楞纸箱
NY 411-2000 固氮菌肥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磷细菌肥料
能把土壤中难溶性的磷转化为作物能利用的有效磷素营养,又能分泌激素刺激作物生长的活体微生物制品。
4 产品分类
4.1 按剂型不同分为:液体磷细菌肥料固体粉状磷细菌肥料和颗粒状磷细菌肥料。
4.2 按菌种及肥料的作用特性分为:有机磷细菌肥料、无机磷细菌肥料。
4.2.1 有机磷细菌肥料:能在土壤中分解有机态磷化物(卵磷脂、核酸和植素等)的有益微生物经发酵制成的微生物肥料。分解有机态磷化物的细菌有芽胞杆菌属中的种(Bacillus sp.)、类芽胞杆菌属中的种(Paenibacillus sp.)。
4.2.2 无机磷细菌肥料:能把土壤中难溶性的不能被作物直接吸收利用的无机态磷化物溶解转化为作物可以吸收利用的有效态磷化物。分解无机态磷化物的细菌有假单胞菌属中的种(Pseudomonus sp.)、产碱菌属中的种(Alcaligenes sp.)硫杆菌属中的种(Thiobacillus sp.)
使用本标准规定之外的菌种生产磷细菌肥料时,菌种必须经过鉴定,而且必须为非致病菌菌株。
5 技术要求
5.1 菌种的有效性
用于生产磷细菌肥料的菌种,必须是从国家菌种中心或国家科研单位引进的并经过鉴定对动物和植物均无致病作用的非致病菌菌株;这些菌株在含有卵磷脂或磷酸三钙的琼脂平板上培养,能观察到明显的溶磷圈;发酵培养后解磷量与不接菌对照比较有显著差异(p≤0.05)。
5.1.1 有机磷细菌:芽胞杆菌属的细菌为革兰氏染色阳性,能产生抗热的芽胞,为椭圆形或柱形周生或侧生鞭毛,能运动,能产生接触酶。
5.1.2 无机磷细菌:假单胞菌属中的细菌为革氏染色阴性杆菌,*生的单鞭毛或丛鞭毛,能运动接触酶阳性。此属中的部分菌株为致病菌,必须进行严格的菌种鉴定后才能用于生产。产碱菌属的细菌细胞昰杄状,1~4根周生鞭毛,能运动,革兰氏染色呈阴性,接触酶阳性。硫杆菌属的菌为革兰氏染色阴性小杆菌,单根*生鞭毛,能运动,严格自养。
5.2 产品技术指标
5.2.1 液体磷细菌肥料技术指标见表1。
5.2.2 固体(粉状)磷细菌肥料技术指标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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