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依据GB/T3451-1982《标准调音频率》和SO16-1975《声学-标准调音频率》对标准调音频率(标准音高)、音分等平均律音乐声学术语进行表述。同时为参考对照方便,本规范参照QB2100-1995《十二平均律音名标注方法》将律音音名和频率对照表在附录A中附上。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指针式、数字式、单盘和多盘闪光式、走马灯式或采用其他测量原理及显示方式测量十二平均律音音调及相对偏差的音准仪的校准。
2 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献
GB/T 3947-1996 《声学名词术语》
CB/T 3102.7-1993 《声学的量和单位》
GB/T 3451-1982 《标准调音频率》
ISO 16-1975 《声学-标准调音频率(标准音调)》
JJF 1034-2005 《声学计量名词及定义》
JJF 1059-199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QB 2100-1995 《十二平均律音名标注方法》
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本规范采用GB/T 3947-1996、JJF 1034-2005 中有关术语定义。
本规范采用GB/T 3102.7-1993 中规定的量和单位
3.1 音tone
a.有音调的声觉。
b.能引起有音调的声觉的声波。
c.乐律中较大的音程(即全音)。
3.2 纯音 pure tone,simple tone,pure sound
a.有单一音调的声觉。
b.瞬时值为一简单正弦式时间函数的声波。
3.3 复音,复声 complex tone,complex sound
a.具有一个以上音调的声觉。
b.由一定频率不同的简单正弦式成分合成的声波。
3.4 分音 partial tone
a.复音中可以用耳分清为纯音而不能再分的成分。
b.复音中的一个物理成分。
注:分音的频率可以比主频高或低,可以是后者的整数倍或整分数,也可以不是,分音的频率不是主频的整数倍或整分数时,称为非谐分音。
3.5 谐音 harmonic
频率为基频的整数倍的分音。
注:频率为基频n倍的分音称为n次谐音。
3.6 律音 note,tonic
有音调和长短的声觉,或者引起这种声觉的振动。表示律音的符号称为音符(note)。
3.7 音符(音名) note
表示律音的符号也称音名,按十二平均率标注的音名及对应的频率值见附录A。
3.8 频程,音程 interval
两个音之间的距离,如以频率比的以2为底的对数来表示,则称为频程;如以音调来表示,则为音程。
3.9 八度 octave
在音乐声学中倍频程常称作八度。
注:作为声学单位其符号为oct,更小单位是半音和音分,半音=1/12oct,音分=1/l200t。
3.10 音分 cent
两个相比等于2的1200次方根的频率间的频程。
注:两个音的音调间的频程,用音分表示,等于频率比的以2为底的对数乘以1200,因此1200音分等于12个半音等于1倍频程。
3.11 乐律,音阶[musical] scale
许多律音(或音符)为适合音乐的要求,从低到高按一定音程的排列。
3.12 平均律,等程音阶 equally tempered scale
把一个倍频程分为12个等频程的乐律。
3.13 半音音阶(音) chromatic scale
由十二个半音组成的音阶。
3.14 标准调音频率,标准音高 standard tuning frequency, standard musical pitch
律音A4的频率,即440Hz。
注:对乐器调音要求在环境温度为15℃或制造者所规定的温度进行。
4 概述
音准仪是用于测量律音音调是否准确及偏差大小(音分)的专用声学测量仪器,普遍用于钢琴、风琴、手风琴或电子琴等平均律乐器在制造、演奏过程中对标准音调、音高和其他音名所对应的音调、音高的检测与调校。
音准仪按测量原理和音分指示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指针式、数字式、闪光式、走马灯式等。但是,不管音准仪采用何种原理和指示方式,它都必须具备对输入的声信号或电信号指示其音调与偏差的基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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