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桑蚕丝织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评定各类服用的练白、染色(色织)、印花纯桑蚕丝织物、桑蚕丝与其他纱线交织丝织物的品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 色样卡(GB 250- 1995,idt ISO 105-A02: 1993)
GB 4841. 1- 2006染 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1/1
GB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15552 丝织物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3 要求
3.1 桑蚕丝织物的要求包括密度偏差率、质量偏差率断裂强力、纤维含量偏差、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色牢度等内在质量和色差(与标样对比)、幅宽偏差率、外观疵点等外观质量。
3.2 桑 蚕丝织物的评等以匹为单位。质量偏差率、断裂强力、纤维含量偏差、纰裂程度、水洗尺寸变化率、色牢度等按批评等。密度偏差率、外观质量按匹评等。
3.3 桑 蚕丝织物的品质由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中的*低等级评定,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低于三等品的为等外品。
3.4 桑蚕丝织物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5 桑蚕丝织物的内在质量分等规定见表1。
6.3 包装要求
6.3.1 同件(箱)内优等品、一等品匹与匹之间色差不低于GB 250中4级。
6.3.2 卷筒、 卷板包装的内外层边的相对位移不大于2 cm。
6.3.3 绸匹外包装采用纸箱时,纸箱内应加衬塑料内衬袋或拖蜡防潮纸.用胶带封口。纸箱外用塑料打包带和铁皮轧扣箍紧打箱。
6.3.4 包装应牢固、防潮.便于仓贮及运输。
6.3.5 绸匹 成包时每匹实测回潮率不高于13%。
7 标志
7.1 标志应明确、清晰,耐久、便于识别。
7.2 每匹或每段丝织物两端距绸边3cm以内、幅边10cm以内盖一检验章及等级标记。每匹或每段丝织物应吊标签一张.内容按GB 5296. 4规定,包括品名.品号、原料名称及成分幅宽、色别、长度、等级、执行标准编号、企业名称。
7.3 每箱(件)应附装箱单。
7.4 纸箱(布包)刷唛要正确、整齐、清晰。纸箱唛头内容包括合同号、箱号、品名、品号、花色号、幅宽、等级、匹数、毛重、净重及运输标志、企业名称、地址。
7.5 每批产品出厂应附品质检验结果单。
8 其他
对桑蚕丝织物的品质、包装和标志另有特殊要求者.供需双方可另订协议或合同,并按其执行。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