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吸声用穿孔石膏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以吸声为目的而设置孔眼的穿孔石膏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47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
GB/T 1250 *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9775 纸面石膏板
JC/T 799 装饰石膏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穿孔 perforated hole
贯通于石膏板正面与背面的圆柱形孔眼。
3.2 穿孔率 hole ratio
孔眼总面积与板面面积的百分比。
3.3 基板 base board
穿孔石膏板的基础板材,包括装饰石膏板和纸面石膏板。
3.4 背覆材料 cover material
粘贴于石膏板背面的透气性材料。
3.5 吸声材料 sound absorption material
置于石膏板背后的、对于入射声能具有较大吸收作用的多孔性材料。
3.6 吸声性能 characteristic of sound absorption
穿孔石膏板、背覆材料、吸声材料及板后空气层等组合而成的吸声结构所具有的吸声特性。
4 分类和标记
4.1 棱边形状
板材棱边形状分为直角型和倒角型两种。
4.2 规格尺寸
4.2.1 边长
边长规格为500mm×500mm和600mm×600mm。
4.2.2 厚度
厚度规格为9mm和12mm。
4.2.3 孔径、孔距与穿孔率
孔径、孔距规格与穿孔率见表1。
4.2.4 其他形状和规格的板材,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其质量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4.3 基板与背覆材料
根据板材的基板不同与有无背覆材料,其分类和标记见表2。
4.4 标记
4.4.1 标记方法
标记顺序为:产品名称、背覆材料、基板类型、边长、厚度、孔径与孔距和本标准号。
4.4.2 标记示例
示例:有背覆材料、边长600mm×600mm、厚度12mm、孔径6mm、孔距18mm的吸声用穿孔纸面石膏板,标记为:
吸声用穿孔纸面石膏板 YC 600×12-Φ6/18 JC/T 803—2007
5 技术要求
5.1 使用条件
吸声用穿孔石膏板主要用于室内吊顶和墙体的吸声结构中。在潮湿环境中使用或对耐火性能有较高要求时,则应采用相应的防潮、耐水或耐火基板。
5.2 外观质量
5.2.1 吸声用穿孔石膏板不应有影响使用和装饰效果的缺陷。对以纸面石膏板为基板的板材不应有破损、划伤、污痕、凹凸、纸面剥落等缺陷;对以装饰石膏板为基板的板材不应有裂纹、污痕、气孔、缺角、色彩不均匀等缺陷。
5.2.2 穿孔应垂直于板面。
5.3 尺寸允许偏差
板材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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