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硫铝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组分和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素混凝土。当钢筋锈蚀试验符合要求时,可用于钢筋混凝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T 5483-1996 天然石膏和硬石膏
GB/T 5762 建材用石灰石分析方法
GB/T 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0法)(IDT ISO 679:1989)
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 20472-2006 硫铝酸盐水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复合硫铝酸盐水泥 composite sulphoaluminate cement
以硫铝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非活性混合材料及活性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复合硫铝酸盐水泥,代号C·SAC。
4 组分和材料
4.1 组分
复合硫铝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材料
4.2.1 熟料
应符合GB 20472-2006 附录A的要求。
4.2.2 石膏
应符合GB/T 5483-1996 中A类一级、G类二级以上要求。
4.2.3 活性混合材料
应符合GB/T 203、GB/T 18046、GB/T 1596 和GB/T 2847 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4.2.4 非活性混合材料
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 203、GB/T 18046、GB/T 1596 和GB/T 2847 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髙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三氧化二铝含量(质量分数)应不大于2.5%。
5 强度等级
分为32.5、42.5和52.5三个强度等级。
6 技术要求
6.1 凝结时间
初凝时间不小于2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180min。当用户有要求时,可协商确定。
6.2 强度
各强度等级水泥的强度应不低于表2数值。
6.3 细度
用45μm筛余表示,不大于25%
6.4 碱度
当用户要求复合硫铝酸盐水泥低碱度时,水泥加水后1h的pH值应不大于10.5。
6.5 28d由膨胀率
当用户要求复合硫铝酸盐水泥低碱度时,水泥28d自由膨胀率0.00%~0.15%。
6.6 钢筋锈蚀(选择性指标)
当用于钢筋混凝土,钢筋锈蚀试验合格。
7 试验方法
7.1 石灰石中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
按GB/T 5762 进行。
7.2 凝结时间
按GB/T 1346-201 进行,但初凝开始测定时间应不迟于标准规定的初凝时间前10min。
7.3 强度
按GB/T 17671-1999 进行,但对其中6.1和8.2作如下补充规定:
a)用水量按0.47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达到165mm~175mm来确定。当按水灰比0.47制备的胶砂流动度超岀规定的范围时,应按0.01的整数倍增减水灰比使流动度达到规定的范围。胶砂流动度测定按GB/T2419进行,其中标准砂、灰砂比和胶砂的制备按GB/T 17671-1999 进行。
b)试体成型后,带模置于温度(20±1)℃、相对湿度不小于90%的养护箱中养护6h后脱模,如果脱模可能对试体造成损害时,可适当延长脱模时间,并作记录。
7.4 细度
按GB/T 1345 进行。
7.5 碱度
按GB 20472-2006 附录B进行。
7.6 28d自由膨胀率
按GB 20472-2006 进行。
7.7 钢筋锈蚀
按GB 8076—1997 附录C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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