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都江堰川芎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都江堰川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匀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T5009.103 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5009.136 植物性食品中五氯硝基苯残留量的测定
GB/T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量的测定
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都江堰川芎 Dujiangyan Chuanxiong( Rhizoma Chuanxiong from Rhizome of ligusticum chuaniong Hort. produced in Dujiangyan city)
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内,按规定的生产技术生产的伞形科植物川芎(学名为 Ligusticum chuaxiong Hort.)的根茎,经晒干或炕干而成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川芎
3.2 头数 number per kilogram
行业习惯称谓,表示产品大小的专用规格单位,即指在单个产品大小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质量为1kg产品的个数。
3.3 抚芎 Fuxiong
又称奶芎,为川芎苓子的种源。即在12月下旬至第二年1月上、中旬,从海拔600m以下平坝地区大田中挖出的未成熟的川芎,除去须根及泥土,但不可作川芎入药
3.4 川芎苓子 Chuanxiong Linzi
川芎的种源。即抚芎在海拔1000m~1500m的山区环境进行无性繁殖形成的茎秆材料之地上茎节部分,又称“川芎苓种”或“苓子”。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都江堰川芎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即四川省都江堰市现辖行政区域中的石羊镇、翠月湖镇、中兴镇、柳街镇、安龙镇、大观镇、玉堂镇、幸福镇、灌口镇、崇义镇、聚源镇、胥家镇、天马镇、青城山镇14个乡镇的全部及虹口乡、龙池镇、紫坪铺镇、向峨乡、蒲阳镇5个乡镇中海拔高度在1500m以下的部分区域。见附录A。
5 要求
5.1 原材料
应是在第4章规定的区域内,按照附录B规定生产的川芎
5.2 鉴别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的规定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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