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总体概况介绍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10国,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人口6.34亿(截至2016年12月)。截止到2018年,中国连续10年成为东盟**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8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2000亿美元,双方互为彼此的重要外资来源方之一。东盟十国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菲律宾
中国已成为菲**大贸易伙伴、**大进口来源地、第四大出口市场。2017年,双边贸易额512.8亿美元,同比增长8.5%,其中中国出口额320.4亿美元,增长7.4%,进口额192.3亿美元,增长10.5%。
认证制度:
菲律宾产品认证制度包括PS质量认证标志许可证制度和进口商品通关证(ICC制度。如果制造商或进口商的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那么,这类产品必须获得BPS颁发的PS认证标志许可证或进口商品通关证(ICC,否则,不能在市场销售或流通。
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两种模式。实施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主要涉及家用电器产品、建筑材料、化学品、日用消费品和新鲜加工食品等5类产品,必须经过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的测试和检验之后才能进入市场销售。
在机动车产品方面,目前,菲律宾只针对车辆的环保性能进行认证试验,而不对车辆的安全性进行认证。认证的类型包括车辆系统认证和零部件认证。处理认证申请的时间为10-15天,并且认证试验是免费的。
在农产品方面,2005年12月27日,菲律宾总统发布了第481号总统令《菲律宾有机农业促进和发展法(Promotion Development of Organic Agriculture in the Philippines》,由农业部实施,为强制性法规。2006年8月1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2006年第9号令《菲律宾促进和发展有机农业法实施细则及其法规(Implementing Rules Regulations of Executive Order 481 for the Promotion Development of Organic Agriculture in the Philippines)》。
认证流程:
对于PS体系,当产品经过评审已符合相应的菲律宾国家标准时,菲律宾产品标准局(BPS就会为该产品的生产商颁发许可证书准予其使用PS标志。当进口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并且菲律宾有该产品相应的国家标准(PNS时,进口产品经过BPS评价(进口的产品要进行抽样检测,且满足对应的标准要求后,BPS将给该产品的进口商颁发ICC许可证书,准许其使用ICC标志并予以通关。申请ICC/PS标志的基本程序如下:
认证标志:
缅甸
中国为缅**大贸易伙伴。2018年,中缅双边贸易额152.4亿美元,同比增长13.1%,其中中方出口额105.5亿美元,同比增长17.9%,进口额46.9亿美元,同比增长3.6%。
缅甸农业和水利部(Ministry of Agriculture Irrigation,MOAI近年非常重视对有机农业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推动。缅甸农业和水利部资助了很多有机农业项目,并且正在制定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国内有机产品消费市场尚未成熟和缺乏国际认证机构的支持是制约其有机产品认证发展的主要因素。
缅甸的其他资料暂时无法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