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我国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足,建议地方充分整合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食品检验检测资源,特别是要加强市、县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
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大,食品检验检测任务急剧增加。报告显示,近年来,各级财政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面投入较大,国家、省级和部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资源配备水平较高,检验能力比较强。多数市县级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还相对滞后。目前还有16个省份食品检验资源尚未划转或者划转不到位。
完成了机构改革和整合的,由于实验室建设、人员上岗以及计量认证和资质认定等工作尚需一段时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承担食品检验职能的921家检验机构,有一半左右尚未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
另一方面,很多地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重复建设,同一区域内各级各类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并存,资金重复投入,部分高校、科研机构检测任务不饱满,检验资源存在闲置浪费现象。
报告建议,整合资源强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利用当地高校、科研院所、卫生机构以及大型企业的食品检验资源,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高校、科研机构运用专门的实验室、专业设备承担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既有食品检验资源利用*大化。
报告还建议,试点组建一批有资质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面向社会提供食品检测服务。发展和利用可靠、快速、便捷、精准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建立标准统一、布局合理、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