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推行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 从种植养殖到批发零售各环节信息全记录

百检网 2021-11-15
  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甘肃省 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该《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 食用农产品从种植 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 生产加工企业前后均 追溯 管理。
 
  《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档案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档案记录。对检测结果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质量追溯管理;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追溯管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缓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灾情。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