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食药监局通告1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百检网 2021-1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月31日,扬州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扬州市 食品药品 监督 管理局关于省级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期》。通告称,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期,涉及扬州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润丰超市销售、生产日期为2018-4-13的调味面制食品(零食在这儿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经查,扬州市广陵区沙头润丰超市共购进上述调味面制食品(零食在这儿50袋,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2.5元,罚款4767.5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广市监案字〔2018〕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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