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前,家里上上下下十几口人,只要能吃饱饭就满足了。我老儿子参加高考复习,每天在学校食堂买两个馍馍,就着家里带的萝卜干咸菜就是**的伙食。条件好的同学可以买上一份用土豆、白菜和五花肉熬的大锅菜,令许多人羡慕。”
谈起改革开放40年来家乡人民在饮食上的变化时,家住辽宁省盘锦市黑山县,年近80岁的李奶奶充满感慨地说道,现在一切都反过来了,人们平时大鱼大肉吃得多,一到休息日就大老远开车到农村,体验农家乐,品尝大锅菜,还说农家菜安全、有机、健康,吃起来特别香。
2018年,是改革开放的第40个年头。四十年间,国人 生活的变化日新月异,而其中*直接的一个方面就是“吃”。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食物的需求也开始从吃得饱、吃得好,吃得丰富,逐渐向追求营养、安全、健康 转变。
从当初的“九龙治水”到今天的整合管理,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变迁和食品安全风险变化,我国的食品安全 监管体制经历了一系列翻天履地的巨大变革。
三次改革,探索中国特色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978年改革开放实施后,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渐提高,物质生活大大丰富。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食品进出口贸易产业快速发展,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政策议题也愈来愈受到重视。
200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同时还承担保健食品审批许可职能。
可以说,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的**次重大改革。紧接着,国务院于2004年9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和职能。
根据该决定,“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等。”自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开始了以食品安全各监管职能部门为主体的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
然而,食品工业联结一二三产业,“碎片化”的监管因为力量分散,协调性不强。随着“苏丹红1号”、“三聚氰胺奶粉”等事件的发生,更加深入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出重大调整,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改“分段监管”为“统一管理”,作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国务院直属机构。至此,各级政府整合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相对集中监管,解决了“九龙治水”这一基本难题。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历经多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再次迎来了新的变化。
方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方的职责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这一改革后,存在多年的食药监成为历史。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则进行资源整合,统一纳入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综合管理中。
这标志着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经历由分段监管到部门监管再到综合监管的多次改革转变,进入了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食品监管工作模式的新阶段。
法制健全与标准完善 从危机应对到风险预防的管理转型
改革开放给我国食品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对当时阶段尚不够成熟健全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及标准形成挑战。
2008年9月,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引发消费者对国产奶粉的信任危机,也警醒了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事件发生当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文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随即,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在10月底三审 食品安全法草案时做出确认,规定对食品不得实施**,同时增加了食品安全添加剂的严格规定。
而在此之前,我国食品卫生领域一直实行的是颁布于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其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方面的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有所规定,但针对食品安全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
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由此,“从危机应对到风险预防”的食品安全治理理念开始受到广泛关注,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逐渐开始向构筑以风险控制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体系转型。
2015年,被称为“史上*严”的新《食品安全法》修订通过,在原有104条规定的基础上新增50条,创新了信息公开、行刑衔接、风险交流、惩罚性赔偿等监管手段。全国各地也随之出台了食品安全方面的地方法规,从此食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规范。
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也是“产”出来的。要构筑起有效的食品安全保护屏障、捍卫百姓的餐桌安全,除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也离不开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完善。
2016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2017年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上,国家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助理研究员张哲介绍,国家卫健委近年来着力构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成了5000项标准清理整合,补充制定修订一大批监管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物、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形成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四大类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可以说,我国正在一步步撕下标准缺失的标签,让食品安全“产”出来更加有据可依,有标准可循。
创新监管社会共治 构筑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2012年,河北保定“油条哥”刘洪安火了。他坚持炸油条不用复炸油,并自备“验油勺”供顾客随时检验,虽然油条价格高出不少,客流却不降反增。
如今,刘洪安当年的街边小摊已发展成为经营着四家快餐店、一家面包坊、两家食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定油条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坚持“诚信为本,良心经营”的食品企业广受欢迎、越做越大,也反映出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的追求与重视越来越高,全社会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参与共治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正在建成。
2014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开展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选取河北、山东、湖北和陕西作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在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之一的西安,自2015年开始建设起肉菜流通追溯服务体系。人们在超市和农贸市场买菜、买肉时,通过手机扫描商品标签上的二维码,便可查看食品生产的上游基地、批发市场及货主、零售终端等相关信息。
过去几年间,北京、上海、重庆等五批数十个城市都相继建立起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推进“从田间到餐桌”一条链的全程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行业不断发展变化,安全管理也成为了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保障食品安全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的充分参与和贡献,这样才能提振消费信心,构筑中国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局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曾说到。
2017年7月,福建省泉州市食药监局一场“蓝马甲在行动”的网络直播引发15万人在线“围观”。直播中,食药监检测人员和市民志愿者共同在现场对食品进行随机抽检、快速检测。这项监管行动持续至今,身穿标识“为民办实事,食品安全检测”等字样“蓝马甲”的检测人员每天都会穿梭在泉州辖区的主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风险评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过市食药监局微信公众号“泉州食事药闻”进行公示。
人民健康以“食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查询到“食安开化”“食安菏泽”“禅城食安”等上百个相关微信公众号,其中不少还开通了“追溯互动”等查询、举报功能,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众化已在全国各地成为常态。
社会“共治”,方能“共享”。近年来,食品安全的推进工作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某一部门、某一系统、某一领域,而成为涉及政府、企业及消费者等社会有关各方的全局大事,合力构筑起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形成有序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舌尖上的安全,直接关系13亿多国人的民生。
2001年:60.3%;
2006年:77.9%;
2017年:97.6%。
这组跳跃的数字,代表着我国全国范围内普查食品的抽查平均抽样合格率的变化,也显示着我国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的稳步提高。
回顾改革开放40周年来的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历程,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曾公开发表的致辞来说,“中国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大力提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向统一监管转变,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取得成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力度加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有效运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已有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