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酒类、调味品等3批次不合格食品,陈醋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 据青海省市场 监督 管理局消息,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3 号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通报3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包括1批次 调味品和2批次 酒类。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醋检出 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为:刚察县华鑫批发部销售标称青海湟源馨源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湟源 陈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2.02 g/kg。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另外,还有酒类不合格2批次,其中1批次桑椹酒检出酒精度不达标,为:刚察县佳乐福超市销售标称吉林省长春市法兰红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椹王100%全汁桑椹酒。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测定值超出标准允许差范围,其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也有可能是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1批次祁连县八宝镇阿咪东索惠民超市销售标称青海省互助崑崙泉青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印象 45度青稞酒,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22 g/kg。三氯蔗糖是一种广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配制酒使用*大量为0.25g/kg,发酵酒使用*大量为0.65g/kg,蒸馏酒不允许使用三氯蔗糖。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或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相关报道: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 第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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