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海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分别对销售有害
减肥产品、含 瘦肉精 牛肉、假 阿胶三起案件侵权人集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其中,市检察院**分院对一起销售减肥产品违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查,自2015年11月起,被告周某通过其开设的淘宝网店或通过发展代理商等方式对外销售减肥产品,该减肥产品含有酚酞、氢氯噻嗪、西布曲明、盐酸苯乙双胍等非法添加物质。被告销售含非法添加物质的减肥产品金额达20万余元,消费者千余人,销售地域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16年9月,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市检察院**分院认为,周某销售含非法添加物质减肥产品的行为,涉案金额高、受害人数多、受害地域广,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责任。2018年7月,该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后,社会不特定群体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的状态。
为此,市检察院**分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周某在全国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公开说明所售减肥产品情况,提示消费者停止服用。
此外,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三分院分别对牛肉中违法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案、销售假阿胶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据介绍,自去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20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3份,提起公益诉讼13件。
在*高检开展的“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拓展案件来源,通过开通“随手拍公益”APP、设立公益诉讼观察员、设置公益诉讼举报中心、社区举报联系点等方式,全方位深挖食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在食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共立案66件,启动诉前程序3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通过专项监督活动,上海市检察机关督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食药品“黑名单”制度,对49名有犯罪记录的食药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从业限制;及时跟进社会热点,依法办理了瘦肉精牛肉、注水肉、有害减肥食品、假阿胶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疫苗监督和校园学生餐饮管理,本市检察机关快速反应,启动公益诉讼办案协调机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调查,通过问询监督、联合检查等方式督促问题解决;针对网络外卖订餐平台存在的无证照经营、证照过期、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等问题,从线上线下两方面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共提出检察建议6份,强化了网络订餐食品的安全与质量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