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百检网 2021-11-15
      11月2日上午,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的全市首例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在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该案系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罗建平、卢称英在北京市丰台区暂住地内,通过四家网店销售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及神农风骨草保健品。经检测,涉案保健品中部分含有酚酞或双氯芬酸钠,长期或过量使用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立案审查后认为,罗建平、卢称英实施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侵害不特定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罗建平、卢称英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无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均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罗建平、卢称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符合产品责任侵权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罗建平、卢称英将含有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其侵害消费者权益并已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措施,并对将要发生的侵权行为予以预防,从而满足对公共利益的*大保护。罗建平、卢称英的违法行为在对不特定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同时,必然还会导致社会公众享有正常、有序、安全消费环境的精神利益遭受损失,应以向社会公开表达悔过与歉意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终判令被告罗建平、卢称英停止销售苦瓜清脂系列、经典秀身系列减肥保健品及神农风骨草保健品等有毒、有害食品;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内容应包括罗建平、卢称英所销售的保健品的名称、销售时间、网店名及产品中所含的有毒、有害成分及危害性,赔礼道歉的内容及媒体、版面、字体需经法院审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并于审核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刊登。
 
  宣判后,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