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 海南省 食药监局消息,原海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 抽检 食用农产品、 速冻食品2类产品150批次,其中,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均为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中3批次蔬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昌江石碌第三市场符多坤菜摊销售的上海青,啶虫脒超标;陵水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茄子,氧乐果检超标;乐东乐城农贸市场林淑艾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普通白菜(如上海青、小青菜等中啶虫脒的*大残留限量为1mg/kg;芹菜中氧乐果的*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韭菜中腐霉利的*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另外,还有4批次动物性食品检出兽药不合格,其中3批次猪肝检出五氯酚酸钠,分别为:儋州那大红旗市场刘木香猪肉摊销售的猪肝,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7.1μg/kg;洋浦普瑞综合市场曾丽勇C020号摊位销售的猪肝,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7.3μg/kg、磺胺类(总量检测值为1398μg/kg;白沙牙叉世华猪肉摊销售的猪肝,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11μg/kg。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动物性食品中兽药*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五氯酚酸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磺胺类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高残留限量为100ug/kg。
曾德安(屯昌屯城爱燕禽肉摊销售的鸡胗,氯霉素检测值为5.0μg/kg。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鸡肉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为养殖环节为防治动物疾病而非法使用。
海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相关报道: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2018年第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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