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25日,吉林省 食药监局发布省级、国家两期 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共通报了4批不合格食品。
省级抽检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各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分别为:磐石市东宁街李忠芬食品综合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迎金食用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方客 大豆油,过氧化值超标;长春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标。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一个参考数值。产品如果保存不当,受温度或湿度的影响,会由于原料中的油脂发生氧化,造成油脂品质下降,吃起来就会有酸败、哈喇等异味,口感比较差,不但不能作为营养素的补充,还会对身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对蜜蜂有毒,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国家抽检中,2批次肉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分别为:珲春市易家惠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 牛板筋;长岭县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柳河县佳和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翅。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35期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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