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湖北因辣条标准打架,卫龙真的冤枉吗?

百检网 2021-11-15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因为一包辣条的 标准问题, 河南与湖北方面开撕。简而言之,湖北说,辣条为 米面;河南说,辣条为 糕点。
 
  如果按照米面,这包辣条就有问题,不合格;如果按照糕点,这包辣条就没问题,合法合规。
 
  事情的起因,是源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当然,这次例行抽检也并非针对河南一地。
 
  根据官方披露,在湖北方面所抽检的11类食品643批次中,不合格样品21批次。其中就有辣条界“扛把子”的河南卫龙。
 
  湖北方面认为,卫龙品牌的亲嘴烧和小面筋均被抽检查出存在违规添加的情况,两种食品均含有山梨酸和脱氢乙酸。
 
  卫龙辣条的生产厂家为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卫龙公司。面对湖北方面的“指控”,卫龙不乐意了,通过官微发布声明称其公司产品“完全合法合规”。
 
  还说,自2007年开始,调味面制品(辣条一直执行河南、湖南等地方标准。
 
  问题正在于此。据说辣条产业全国的年销售额已经达到500亿之巨,但这包辣条怎么吃,有争议;怎么做,有争议;添加什么,有争议;如何归类,还有争议。
 
  作为辣条主产区,湖南、河南先后出台了所谓地方标准。尽管他们之间的标准仍不统一,但两个省均把辣条列为“糕点、膨化食品类”,该类别允许添加。意即,湖北所说的违规添加,在湘豫是没问题的。
 
  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为食品防腐剂。一般而言,两种食品添加剂若在适量范围内合法使用,是没有太大安全风险的。
 
  但湖北省食药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称,辣条是调味面制品的俗称,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这两种食品添加剂可使用的食品类别,不包括调味面制品。
 
  究竟是河南的标准太宽松,还是湖北的标准太严格,众说纷纭。卫龙一脸狐疑:我在河南合格,怎么一到湖北就不合格了?
 
  正可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套用一下,辣条生于湖北为米面,生于河南为糕点。
 
  个中缘由倒也简单,辣条归类在全国各地不同,标准自然也就不同;标准不同,分管部门也就不同。在此过程中,因为利益牵扯,因为权力划分,相互打脸肯定在所难免。
 
  那么问题来了,河南湖北“打架”,躺枪的卫龙是真的委屈吗?
 
  从企业利益角度讲,失去当地市场,这件事肯定冲击不小,就看*终损失多少。从消费者角度讲,欢迎越来越多的省份加入到“开撕”行列,警钟敲着,鞭子抽着,食品安全,没有*好,只有更好。
 
  在这方面,卫龙是有过“前科”的,除了湖北,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浙江、山西等地食药监部门在抽检中也在当地所售的卫龙辣条产品中查处了同样问题。
 
  而早在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辣条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
 
  也就是说,卫龙早就知道了,不过因为利益问题,加之通知没有约束力,还有地方标准加持,不愿意轻易改变而已。此番面对湖北的抽检公告,还想打擦边球,就是犟嘴了!
 
  河南湖北标准“打架”,网友以及辣条粉丝们沸腾了。
 
  有人说,*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你一箱箱一袋袋买回来的辣条,被抽检不合格,这次你还敢再吃辣条压惊吗?
 
  有人说,现在才曝光,吃了20年了,还有救吗?
 
  还有人戏谑道,我穷的只剩吃辣条了,还会在乎它合不合格。都吃辣条了,你还在乎健康?
 
  网友苦中作乐、调侃可以,可话说回来,作为消费者,我可以选择不在乎,但作为企业,你的产品绝不能不安全。换句话说,作为企业,你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绝不能以牺牲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代价。
 
  据了解,今年5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意见征集已截止,但*终标准尚未正式发布。
 
  在国标没有出台前,各方“开撕”正酣时,*能检验一个企业的良心。扛把子,就应该有个扛把子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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