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4批次不合格食品 2家餐饮店油炸面制品铝超标

百检网 2021-11-15
    食品伙伴网讯 7月23日,山西省 食药监局发布第28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信息公告。公告称,本次抽检的 粮食加工品、 调味品、 饮料 、 酒类 、 糕点、 豆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蔬菜制品等17大类107批次样品中,发现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及油炸 面制品3批次、饮料1批次。
 
  不合格油炸面制品来自大同市2家 餐饮店。其中,大同市蓝孔雀餐饮有限公司永泰南路分公司加工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年3月18日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为350mg/kg;大同市城区渝味晓宇火锅店加工的油条和油饼(生产日期2018年3月19日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分别为306mg/kg、343mg/kg。
 
  铝主要是在制作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山西高原圣果沙棘生物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吕梁市文水县开栅镇开栅村生产的生榨沙棘沙棘果肉饮料(生产日期2018年6月2日,该产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规定,饮料(固体饮料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 m=10 2, M=10 4(CFU/mL的规定。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药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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