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州市 食药监局官网印发2018年钦州市中 高考期间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18年钦州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8日举行,中考将于6月24日至6月26日举行,为保障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前介入、风险防控、突出重点、安全保障”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检查整治,实行驻点监督,全力做好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的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确保中高考期间考生食宿点和其他相关食品经营单位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确保中高考期间全市范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与教育部门、各食宿点的关系,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成立2018年钦州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阶段:5月28日至5月30日,研究制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第二阶段:5月30日至6月5日和6月25日全面开展考前检查、培训、整治工作。
提前介入,加强引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召开本辖区2018年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落实保障措施,签订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和普及对考生食品安全知识、食物中毒防范常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不买、不吃来源不明的饭菜和学校周边食品摊贩即时加工的不卫生小吃,不到学校周边不洁净的菜馆就餐,不到学校周边售卖店购买食用各类色泽鲜艳的不卫生零食等,引导科学消费、健康饮食。督促考生食宿点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对其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加强评估整改,全面消除隐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考生学校联系,提前掌握今年考试规模、考点设置和考生集中住宿供餐信息,考前对供餐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督促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健康。在考前对考生供餐单位进行检查,排查隐患,作出安全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对不符合要求、不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不具备接待能力的餐饮单位,不得从事考生就餐接待。
(三集中力量整治,全面落实保障工作。对考点(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门口及街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食品经营店、考生食宿酒店开展拉网式检查整治,全面落实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予以立案处理。
第三阶段:6月5-8日和6月23-26日,市局统筹协调钦州市中高考驻点监督总体事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考生食宿点(集中就餐学校食堂、接待酒店开展驻点监督。加强对媒体的引导,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协查工作。
五、工作分工
各县区局、钦州港分局:制定本县区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准确掌握各考点学校及食宿点信息(就餐人数、供餐形式、供餐地点、供餐从业人员名单、供餐菜谱、饮水供给方式等,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负责实施中高考期间食宿点考点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驻点保障、巡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负责中高考期间应急处理工作,督查、指导各县区局(分局在中高考期间开展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食宿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局办公室:负责对接市委、市政府,做好中高考期间局领导工作安排。负责市局的车辆、车牌、人员调配等后勤保障;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收集、报送有关工作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局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科: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督查和指导各县区局(分局履行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市开展食品销售环节特别是考生食宿点及周边食品商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局食品餐饮监管科:了解掌握全市中高考人数、考点、食宿安排情况,拟定市级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督查和指导全市开展食品餐饮环节特别是考生校园及周边餐饮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对市区高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学校食堂、接待酒店的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驻点监督员;指导各县区局(分局开展食品的快速检测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做好舆情和举报、投诉案件的接收和转办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县区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制,严谨细致,严格监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加强重点区域专项检查整治和驻点监督事前检查、安全评估、整改落实、动态监督工作。检查中要做好检查笔录、排查隐患,发现问题要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中高考前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大力度,严格督查。要逐级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各驻点监督人员对所负责的监督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不放过任何盲点、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中高考期间市局各联系领导要加强对所联系县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四沟通协调,应急值守。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信息,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驻点监督员要立即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实行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了解、报告、协调和处理,重要情况要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对外消息一律由办公室负责,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对外发布。
(五严格纪律,履职到位。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到岗、切实履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或换岗的,必须向领导请假同意;如因擅自离岗、保障不力等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由领导小组按规问责。
各县区局(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和驻点监督安排,于5月30日前报市局食品餐饮监管科,6月12日前报送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6月30日前报送中考食品安全保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