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茂名市 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为保障茂名市 食品安全,根据2018年国家、 广东省和茂名市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计划,茂名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 流通市场经营的肉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饮料、饼干、酒类、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餐具、食糖、豆制品、蔬菜制品、罐头、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及其它食品等类普通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 抽样共248批次,已检验248批次,241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7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
一、总体情况:1批次糕点、1批次饮用纯净水、1批次米面制品及4批次餐具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新湖一路面包物语西饼店生产的牛油酥检出菌落超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高州市粤冰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粤冰泉饮用纯净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18年3月18日耗氧量超标(检出值41.2mg/L,标准值≤2.0mg/L,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茂名幸福楼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包(生产日期:2018年3月27日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得检出,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4、电白县电城镇福华食庄使用的自配餐具(生产日期:2018年4月25日检出大肠杆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5、茂名市电白区树仔镇环城酒店使用的自配餐具(生产日期:2018年4月25日检出大肠杆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6、信宜市东镇六运上等餐饮店使用的自配餐具(生产日期:2018年4月26日检出大肠杆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7、信宜市东镇坡岭四爷餐饮店使用的自配餐具(生产日期:2018年4月26日检出大肠杆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稽查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局稽查局和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