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发出提示:欢度佳节之际勿忘餐饮食品安全。
采购食品原辅料要索证索票
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关。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日开展晨检,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喉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立即调离食品操作岗位。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要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辅料,并按要求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剂。
(三严把食品贮存关。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存放,冰箱等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需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低于10℃或高于60℃的条件下存放;在10℃-60℃条件下放置2小时以上的熟食品,再次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严把加工制作关。贮存、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等必须在专间内加工制作;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的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隔餐、隔夜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把清洗消毒关。自行提供餐饮具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并定期清洗;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做好进货检查和验收记录。
(六严把食品留样关。重大活动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不吃感官异常、未烧熟煮透菜肴
把好消费选择关。消费者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量化评定等级为A或B级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把好自办宴席关。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建议不加工冷菜,禁用即食生食水产品,加工、贮存食物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再加热后食用。承办宴席的农村厨师要持证上岗,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三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安全的菜肴。就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不生食海产品,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谨慎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土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2.科学合理饮食。节假日期间,应注意饮食节制。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行疾病的人群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
3.注意饮食卫生。关注餐饮具卫生,就餐前要观察餐饮具是否具有光、洁、干、涩的特点,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往往有茶渍、油污及食物残渣等;尽量选择分餐方式就餐,提倡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
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拨打“12331”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就餐后,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群体性发病症状相似,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保存好消费票据、病历卡、化验报告单等相关证据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广大市民若发现餐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可随时拨打“12331”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